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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入矫“第一关”,上好入矫“第一课”
时间:2024-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近日,樟树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樟树市司法局对今年1-2月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集中宣告。

宣告仪式上,省司法厅派驻民警饶明生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逐一进行核对,集中宣读了参加本次宣告的社矫对象姓名、罪名和矫正期限,明确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廖俊文强调,社矫对象要认清身份、真心悔罪,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接受教育改造。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对集中宣告全过程进行监督。

我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李剑辉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谈话,要求社矫人员要牢记身份、端正态度、认真接受改造,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严把入矫“第一关”,上好入矫“第一课”。最后全体新入矫对象进行集中宣誓。此次入矫宣告,使新入矫对象对社区矫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正视自己的身份、了解社区矫正的监管管理规定,为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下一步,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健全完善与樟树市司法局的沟通联络,强化协作配合,更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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