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9月27日晚,黄某某驾驶新能源汽车到酒店门口充电,但未充电成功,当其返回时发现公共充电桩被彭某某占用且已充电完成。黄某某多次催促彭某某挪车未果后,双方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过程中,黄某某推搡彭某某致其摔倒,经鉴定彭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黄某某留在现场配合调查,积极垫付医疗费用,与彭某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检察机关经审查,综合黄某某具有坦白、赔偿且取得谅解的情节,依法对黄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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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小案”折射大治理。本案启示我们:
公共充电桩属稀缺资源,使用时应及时检查充电时是否操作正确。若遇纠纷,可通过物业协调或使用App预约功能解决,避免肢体冲突。出门在外,应当理性解决充电纠纷,切莫动手引纠纷,法律后果不可忽视 ,即使未造成重伤,轻微暴力行为仍可能触犯刑法。法律温度与尺度并存,相对不起诉体现“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但绝不代表纵容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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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过此案,我们需深刻认识到:维权须守法,冲动代价高。遇到纠纷时,善用法律途径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