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近期,樟树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司法局,在樟树市赣江大码头水域边共同参与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在活动现场,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共投放草鱼、鲤鱼、鲢鱼等鱼苗共300斤。在放流过程中,检察官通过以案释法,积极向现场群众进行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要在禁渔期、禁渔区或用禁渔工具进行非法捕捞,否则不但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倡导大家共同参与到保护赣江水域的行动中来,以实际行动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下一步,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发挥好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守护赣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构筑坚不可摧的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