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握起“公益诉讼利剑”,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樟树市人民检察院一直在行动。
为保证端午节期间肉制品的质量,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我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加强对肉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肉制品销售市场,消除不合格肉制品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带来的风险隐患。6月2日清晨,我院公益诉讼部门人员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对位于樟树市郭里菜市场、中央大街菜市场新鲜牛羊肉、猪肉销售点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经营户立行立改。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化法律监督职责,强化沟通协作能力,与行政机关共筑食品安全“保护墙”,实现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