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针对现实生活中,保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国土、国财、个人信息、农产品质量等“4+N”领域公共安全问题,综合运用磋商、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情形,惩治、预防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何为“益心为公”志愿服务?
检察机关推动公益司法保护,提出“健全完善公益诉讼助力协同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探索路径。通过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专业咨询、辅助办案等方面的作用,借助外脑智慧有效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现我院面向社会各界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具体要求如下:
履职方式
“益心为公”志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1)发现、提供、反映公益损害的问题线索;
(2)见证公益诉讼勘验物证、现场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等活动;
(3)发挥知识或专业特长为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咨询;
(4)参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听证;
(5)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跟踪观察;
(6)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评价;
(7)参与公益诉讼宣传相关工作;
(8)参加公益诉讼相关培训;
(9)参加公益诉讼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10)对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参与公益诉讼其他相关工作。
“益心为公”志愿者体现自愿的公益属性,不提供薪酬等福利保障,志愿者经审核聘用后,由樟树市人民检察院颁发聘书,每届聘期2年。
招募条件
(一)“益心为公”志愿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行政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担任志愿者的情形。
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表格,填写信息后请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zs1xwgzyz@163.com。

(2)线下报名:樟树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地址:樟树市杏佛路65号
联系电话:0795-7119063
联系人:熊文轩
经筛选后,对符合条件报名的志愿者,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