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免去信访者劳累之苦,消除地域空间障碍,缩短信访处理周期,根据樟树市人民检察院远程预约视频接访管理办法,信访者可向本院申请远程预约视频接访,申请者需注意如下事项:
(一)预约接访受理范围为:对本院刑事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对本院民行科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
(二)应提前七日向樟树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提交申请;
(三)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及原处理决定书等相关文书材料,并留下联系方式;
(四)控申科接收当事人申请后应在五日内向宜春市院控申处提交远程视频接访申请。
(五)控申科受理当事人申请后七天内通知当事人是否可以进行接访;提前检查好视频接访设备状况,确保接访当日设备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