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4日在樟树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付慧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宜春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宜春市检察机关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连续荣获宜春市“‘一对一’对标竞赛优胜单位”称号,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10个),并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全省4个)。
一、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0人、起诉28人。主动参与防范金融风险,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专项涉金融犯罪,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共批捕非法集资、传销类犯罪73人,起诉23人。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8人、起诉12人。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八条措施》,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确保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平等。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慎重选择办案方式和时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全年办理涉企案件11件34人,起诉28人,不诉6人,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 。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人。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指定专人办理、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方式,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政策。
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强化政治使命担当,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充实扶贫工作力量,补充3名中层干部进扶贫工作队。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做到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既帮助帮扶对象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又引导他们树立积极乐观的态度,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自食其力,脱贫致富。一年来,12名工作队员结对帮扶22户,其中12户实现脱贫。驻村第一书记杨炳清务实担当,扎根基层,帮助所驻村协调解决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7万余元。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需求的新关切,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有力惩治犯罪,促进社会治理。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把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作为检验公共安全的硬标准,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20人、起诉560人。加大惩治毒品犯罪力度,批捕毒品犯罪44人、起诉44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恶势力案件7件87人,起诉5件27人,通过办案发现并移送7条线索至市扫黑办。及时提前介入、跟踪指导涉黑案件2件。
构建完善矛盾化解机制。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搭建12309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综合受理平台,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9件。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建立涉检信访评估机制和矛盾化解责任制,化解信访积案1件。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全市有7名律师参与案件的化解和代理工作,成功息诉4件。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开展检调对接,促成3件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帮助4名确有经济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救助13万元。主动对接服务保障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对涉生态领域涉法涉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向市委专题报告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好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典型案件依法公开听证等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三、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和规范法律监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监督侦查机关撤案4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7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7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对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监督力度,提出刑事抗诉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正确的裁判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依法加强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7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1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审判违法监督案3件,非诉行政执行违法监督案2件,督促履职案件10件。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认真开展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向办案单位或部门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5件15人,意见采纳率达100%。受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4件,均依职权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及时反馈。开展看守所安全防范检查12次,消除安全隐患7起,共同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四、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牢牢把握司法改革正确方向,边摸索、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各项改革稳步推进。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司法办案责任,构建“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权责体系。根据检察职能特点,建立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等新型办案组织。建立“捕诉合一”办案制度,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一年来检察院班子成员办理各类案件占办案总量的60.8%。
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大检察环节审查把关力度,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防范冤假错案。推进非羁押诉讼,不批捕111人、不起诉41人。积极衔接监察委体制改革,形成反腐合力,依法审查起诉原市畜牧水产局局长邹绍林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建立保障律师会见、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制度,支持律师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依法保障人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结合我市循环经济特点,及时调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心,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点,加大公益诉讼力度,推动解决事关大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问题。共摸排线索30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7件,督促补植复绿117.95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污染企业3家。我院联合市工信委利用法律手段推进混凝土搅拌站环保整改的经验做法,获宜春市工信委通报表扬并予全市推广。
五、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教育活动与机关作风整顿相结合,与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相融合,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相契合。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坚持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组织干警参加专题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等60余人次。
坚持从严治检。一是全方位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党组及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既管好事,更管好人。二是全覆盖开展检务督察。坚持聚焦检察政务、业务工作开展督察活动6次,有效防止各种苗头问题的发生。三是全流程防控办案风险。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制定实施内部监督工作办法,强化案件流程动态监控和质量评查。实现各项工作“零约谈”,继续保持干警违纪违法“零记录”。
坚持公信立检。一是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作风整顿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怕慢假庸散”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切实抓好省检察院延伸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将4方面问题细化为16项任务清单全部进行整改。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意见,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去年10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召开座谈会2次,开展视察、调研、案件评查活动2次。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向社会通报制度、检察开放日制度,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和微信平台,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1条,公开法律文书291份。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得益于人大代表真诚履职、建言献策,为改进检察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在取得进步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检察工作在改革大潮中破解难题和创新发展的能力还有待充实提高。二是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价值还要进一步做实做大。三是干警的意志品质和业务能力建设还要进一步抓紧抓细,干部队伍“青黄不接”问题凸显。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聚焦主责主业,做好法律监督这篇文章,为建设幸福美丽新樟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努力在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上推出新举措。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实施12468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扶贫攻坚等部署,找准结合点,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鼓励探索、宽容失误。
二、努力在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上展现新作为。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深化打击涉生态领域犯罪,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让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三、努力在推动法治樟树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进一步完善刑事、民事、行政、控告申诉等法律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四、努力在深化司法改革上体现新担当。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强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打造“智慧检务” 。
五、努力在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紧扣《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大培养领军型、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力度,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我们将在市委和宜春市检察院的领导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断开创新时代樟树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