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听证工作指引》,本院决定对黄某某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9月19日(周一)10:00
(二)地点:樟树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需要在听证会旁听的人员须提前提出申请,得到回复后方允许携带身份证件进入听证会会场。(疫情期间,应疫情防范工作要求,请提前打电话预约。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丹
联系电话:0795-7119013
特此公告。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