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法向樟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是否起诉,并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樟树市人民检察院本级。编制人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全额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125人,其中:在职人数91人,包括行政人员45人、全额事业人员7人、聘用人员3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3人。
第二部分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樟树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511.06万元,较上年增加531.16万元,增加54.2%,主要原因为公务员绩效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及伙食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511.0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531.1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员绩效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及伙食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樟树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511.06万元,较上年增加531.16万元,增加54.2%,主要原因为公务员绩效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及伙食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05.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64%,较上年增加531.1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务员绩效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及伙食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29万元,资本性支出80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6%,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161.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87%,较上年增加353.71万元,增加原因为公务员绩效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及伙食费纳入财政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36%,较上年增加133.06万元,增加原因为公务员绩效纳入财政预算,缴费基数提高;住房保障支出87.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7%,较上年增加44.39万元,增加原因为公务员绩效纳入财政预算,缴费基数提高。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11.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21%,较上年增加453.71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员绩效纳入财政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122.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3%,较上年减少29.62万元,主要原因为控制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7%,较上年增加82.46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职工绩效纳入财政预算;资本性支出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9%,较上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将日常耗材等均纳入电子卖场采购。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樟树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1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531.16万元,增加54.2%,主要原因为公务员绩效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及伙食费纳入财政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161.47万元,较上年增加353.71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员绩效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及伙食费纳入财政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36万元,较上年增加133.0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员绩效纳入财政预算,缴费基数提高;住房保障支出87.23万元,较上年增加44.3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员绩效纳入财政预算,缴费基数提高。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05.66万元,较上年增加531.1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务员绩效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及伙食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1.99万元,较上年增加453.7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务员绩效纳入财政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122.78万元,较上年减少29.62万元,主要原因为缩减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29万元,较上年增加82.45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职工绩效纳入财政预算。资本性支出80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将日常耗材等均纳入电子卖场采购。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97.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02万元,下降2.48%。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生态联络员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生态联络员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生态联络员及公益诉讼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樟府办抄财字[2017]723号
(3)实施主体: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
(5)实施周期:常态化实施(每年度考核一次)
(6)年度预算安排:5.4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及公益诉讼职能,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樟树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数量不变,费用相对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