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梅汉波
男,汉族,1970年4月生,中共党员,1994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抚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2002年被评为“抚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04年、2013年两次被抚州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9年因办理“8.20”专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01
PART
大案要案的“排头尖兵”
作为部门主任,梅汉波时刻提醒自己应当在各方面作表率,一定要多办案、办好案,在许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里迎难而上、一马当先。
“8.20”专案国内外影响较大、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作为首席公诉人,梅汉波讲政治、顾大局,团结带领全组同志,以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带领全组同志实行全封闭式办案,足不出户、夜以继日地在封闭点集中阅卷,每天工作时间都在16个小时以上,有时甚至通宵达旦。
刘某将被害人邹某杀害后焚尸灭迹,拒不认罪。梅汉波全面掌握在案证据材料后,引导侦查机关从被害人邹某活动轨迹、人身及随身携带物品细节、手机信号移动轨迹、刘某车辆运行轨迹和失踪人员信息等方面提出3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最终确认从河中打捞出来的已经碳化的尸骨就是被害人邹某的尸骨。庭审时,在铁证面前,被告人刘某当庭认罪悔罪并跪地乞求被害人邹某家属谅解、合议庭从轻判处。
为办好“8.20”专案,梅汉波先后完成87册案卷阅卷、一千多万字阅卷笔录、十余万字审查报告,针对案情提出100多个实体问题和30多个程序问题;围绕揭露王某“伪大师”虚伪面目,对公诉意见十易其稿,以精准充分的说理揭露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一致赞誉。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将该案评价为“认罪服法的典范案例,刑事审判的模范法庭”,就连公诉席对面的辩护律师都由衷地称之为“大要案的好典范”。
由于业务精湛,梅汉波再次挑起宜黄“7.12”专案大梁。该案是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江西查处的性质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
作为“7.12”专案组副组长,梅汉波始终坚持在办案一线,发挥能吃苦、善作为、敢担当的优秀品质,夜以继日地开展案件审查工作。共审阅案卷400余册,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上千条,制作案件审查报告近171余万字,移送补充证据材料130余卷,为该案的提起公诉和开庭审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揭露该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梅汉波提出594条该方面的补侦意见,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材料,认定该组织系黑社会性质组织。104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该认定均无异议、当庭认罪,“7.12”专案起诉书作为示范文书在全省推广。
为民解难的“和谐使者”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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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汉波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检察工作的标尺,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在办理小娇(化名)国家司法救助案过程中,梅汉波了解到小娇遭受性侵时刚满14周岁,因父母常年在外务工,与奶奶单独生活。遭遇性侵后,被告人家属到其学校无理取闹,给小娇本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影响,变得沉默寡言,甚至不愿意出门,已无法在当地继续就学。
为使司法救助起到最好的效果,梅汉波主动联合小娇父母打工所在地的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共同对小娇实施司法救助。在他的积极努力下,佛山市检察院委托专业心理机构对小娇开展心理疏导,并为小娇顺利办理转学手续,入读佛山市澜石中学。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同时向小娇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事后,小娇父母特地从佛山赶到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梅汉波表示感谢,称其为“共产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
在梅汉波看来,如果不把老百姓反映的事情当回事,就对不起胸前的熠熠检徽。在控申部门任职期间,梅汉波一直把接待上访群众、解决信访问题与践行党的宗旨紧密连在一起,许多积压多年的信访难案在他手中终结。据统计,在控申部门工作期间,他共接待来访群众1400余人次,处理来信1000余件,均达到息访罢诉、人民满意的效果。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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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帮带的“热心大哥”
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梅汉波强化政治意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忠诚本色。
对于平日里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梅汉波积极与大家探讨交流,增强问题分析能力,不断提升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能力。他时常教育身边的同事及下属要增强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经得起风浪考验,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
为适应检察工作需要,梅汉波用业余时间补充“能量”,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他所承办的公诉和申诉信访案件从简单到疑难,从填写告知书、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撰写法律文书、出庭支持公诉到接待上访群众,他在一点一滴中积累经验、勤思善学。
对于法理知识及实践经验,梅汉波从来都是毫不吝啬传授给身边人。在部门案件讨论过程中,他真诚地对其他干警观点补充完善,当面点评法律文书,指出存在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干警办案能力的提升。他是很多同事心中的“师父”,当工作上遇到难题、没有思路的时候,随时向他请教,他的一席言论总能让求问者受益匪浅。多年来,帮助解决法律适用问题近千个,手把手帮助修改起诉书、公诉意见书上千份,实实在在践行传帮带。
担任控申处长期间,适逢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申诉业务竞赛。针对年轻干警有不愿意参加竞赛的畏难心理,梅汉波同志悉心劝导,鼓励年轻干警珍惜锤炼自己的机会。抚州市检察院年轻干警赵磊在梅汉波同志的鼓励下,决定参赛。
为帮助赵磊尽快熟悉申诉业务,梅汉波为赵磊授课,解答有关问题,有时化身为代理律师,对申诉案件挑刺,与赵磊就证据情况发表意见、互相辩论。在梅汉波的悉心指导下,赵磊迅速掌握了申诉案件办理要求,代表抚州市检察院参赛,最终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申诉业务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