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6月16日,樟树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对永泰、洋湖等六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行情况监督,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工作中,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李剑辉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重点和流程,并与人民监督员重点查看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请假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假时长是否合理、跨县市活动人员活动范围有无超出批准范围、执行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核实,并要求立即整改。
人民监督员聂小勇表示,通过此次参加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对社区矫正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工作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更直观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提出意见。
下一步,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不断拓展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