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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都·法语】樟树一男子强行闯入他人住宅?非法入侵住宅罪了解一下!
时间:2026-09-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私人住宅未经允许,他人无权进入,强行闯入则有可能触犯刑法。

一、案情回顾

2025年12月20日晚,蒋某甲邀同村好友蒋某乙喝酒吃饭,饭后蒋某乙喝醉酒回家,蒋某乙的母亲彭某某知道后背地里在村民面前骂了几句蒋某甲。同年12月22日晚21时许,蒋某甲酒后想起之前被彭某某咒骂的事情,遂走到彭某某家门口想找其理论。因彭某某已关门入睡,蒋某甲就在门口大声叫骂并用力拍门,彭某某吓得不敢开门。之后,蒋某甲在未经彭某某允许的情况下,用脚踹开彭某某家的铁房门,强行进入彭某某的住宅,并对彭某某进行辱骂和殴打,造成彭某某脸部和眼部受伤,家中的房门受损。2025年12月25日,经鉴定,彭某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2025年12月23日,蒋某甲经樟树市公安局民警电话传唤到案。后经蒋某甲家属代为向彭某某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3万元,并取得了彭某某谅解。

2026年1月27日,樟树市人民检察院以蒋某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提起公诉。同年2月5日,樟树市人民法院以蒋某甲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二、检察官提醒

面对纠纷和矛盾,应该理性地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去解决。如果一时冲动,采取擅闯民宅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同时,遭遇他人骚扰应该保持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方一旦有违法行为,立即选择报警,避免造成进一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三、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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