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人员信息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检务须知
关于印发《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检察人员分类定岗的决定》的通知
时间:2018-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樟检党组字[2018]9号

 

 

关于印发《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检察人员分类定岗的决定》的通知

 

各部: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检察人员分类定岗的决定》已经院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4月4日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调整检察人员分类定岗的决定

 

根据《江西省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暂行办法》(赣检发办字[2018]4号)规定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大部制改革工作实际,院党组决定对樟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分类定岗进行调整。

一、检察辅助人员分类调整

检察辅助人员中李佳琪、周海斌由书记员调整为检察官助理,杨三武由司法警察调整为检察行政人员;聂焱平暂列书记员。

二、人员定岗

各类检察人员按大部制设置进行定岗,检务保障部、政治部、纪检监察部不配备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

(一)检务保障部

检察辅助人员2人:甘方清、周熙

(二)政治部

检察辅助人员3人:邹建华、钟瑶、杨炳清

检察行政人员1人:杨三武

(三)刑事检察部

1、检察官10人:付慧玲、谢祝红、宋丹、黎贵彪、祝文龙、邹晓水、曹红芳、朱建华、张日欢、戴小寒

2、检察辅助人员11人:万莎莎、谢丹、黄丽、付腾、衷夏清、彭波、熊家星、罗德昌、杨肇希、周海斌、李佳琪

(四)民行生态检察部

1、检察官4人:胡清泉、孙晓兰、张春梅、张艳云

2、检察辅助人员2人:汪迎春、黄俊辉

(五)案件管理部

1、检察官4人:卢菊平、刘卫星、李芙蓉、杨义生

2、检察辅助人员6人:邹卫清、谢瑾、李剑辉、黄甜、徐文瑶、聂焱平

(六)纪检监察部

检察辅助人员2人:卞卫兵、王娟

检察行政人员1人:孙林如

各业务部应当明确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衔接对应关系,报政治部备案。各类检察人员要根据分类定岗各司其责、各尽其才,公正高效地履行检察职责。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8年4月4日印发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65号 邮编:3312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