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凝聚绿色共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美丽樟树建设。近日,樟树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提出二十周年为契机,共同开展了“生态文明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多部门协同联动,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此次活动中,检察机关通过以案释法、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宣传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守护绿水青山、保护生物多样性、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向公众生动讲解了破坏生态环境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群众积极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共同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林业部门也结合行政职责,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解读环保政策法规、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普及安全作业知识、呼吁共同守护绿色家园,让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近年来,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公民法律意识教育与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关注、热情参与生态文明宣传月各项活动,争做生态文明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携手共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