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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贩卖赌博作弊工具,樟树一男子获实刑!
时间:2026-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你以为你跟别人赌运气,

殊不知别人和你赌的是“科技与狠活”。


案情回顾

2024年1月以来,肖某某从网上购买电源、镜头、线路板、胶带等材料,在其家中组装隐蔽式摄像头,销售给李某某、郭某某等人并获利。李某某、郭某某等人用该隐蔽式摄像头用于赌博作弊。经鉴定,肖某某家中缴获的物品系窃照专用器材。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肖某某犯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窃照专用器材,是指以伪装或者隐蔽方式使用,经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技术检测后作出认定性结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具有无线发射功能的照相、摄像器材;
  (二)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以及使用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的照相、摄像器材;
  (三)取消正常取景器和回放显示器的微小相机和摄像机;
  (四)利用搭接、感应等方式获取图像信息的器材;
  (五)可遥控照相、摄像器件或者电子设备中的照相、摄像功能,获取相关图像信息,且无明显提示的器材(含软件);
  (六)其他具有窃照功能的器材。

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不仅可能会侵犯公民隐私、企业商业秘密甚至国家秘密等,还可能衍生出敲诈勒索、作弊诈赌等违法犯罪活动,构成犯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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